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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四项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
需要所有继承人签字,你可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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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嘱文本、户口薄、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但不管在何处办理公证,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如事先已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向公证员证实确实是本人的签名盖章。 立遗嘱人生前改变主意,撤销遗嘱或对原遗嘱进行修改补充的,另立新遗嘱进,立嘱人应向原来证明遗嘱的公证处提出,并在原立的遗嘱中注明撤销某年、×月、×日、×号公证书证明的遗嘱。
一般需要继承人签字,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无法出具公证处需要证明材料,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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