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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或者要求他去银行解押,为你办理过户。...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必须在房屋交房后解押,不能影响业主办理土地证。 二、在建工程是可以抵押的,现在银行规定只有有四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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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2、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关键问题是如果银行跟开发商之间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则银行即享有优先受偿权,这就是特定物之债。而你和开发商之间是基于买卖的合同关系,在未办理预告登记且房产所有权未变更的情况下,你仅享有向开发商主张交房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合同权利,属于普通债权。 要想把特定物之债打成普通之债,就必须从抵押合同效力以及抵押权是否成立这个关键环节去判断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可行性。你提交的问题涉及合同债权与担保物权的交织,案情较为复杂,为保证法律意见的准确性,建议持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开发商未告知房屋已抵押给银行,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损害第四方的合法权益。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第四方可以请求赔偿按照房子的实际价值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房子实际价值一倍的赔偿责任。开发商现在是什么态度?对方是否有其他的财产?请不要着急,一些细节问题很重要,建议来电详谈,以便保护您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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