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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叫生育登记服务证,是对育龄妇女在生育前所办理的生育登记的手续的证明。仅指单项。计划生育证明是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涉及计划生育方面...
计划生育与办理结婚登记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民政局需要的不是计划生育证明,而是《婚姻状况证明》。当双方的户口不在一个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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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的,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当事人非婚生育的,是不符合该条对于“夫妻”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未婚开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国家计生委统一颁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证明,可以找户籍地村委或者是居委会先开个你未婚的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再到社区或街道的计生部门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有效期是1年内有效。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两张;最好先了解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电话,问一下他们需要什么,每个地方的手续都有些不同。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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