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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主要分为两大类,但都是有产权的,只是在上市交易方面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
存在法律风险。签订购房协议的基本作用在于你们之间的债务关系(你给了对方购房款),但无法确保你们之间的购房行为是否有效,对方一旦反悔,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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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上进行合法交易操作仍然有可能发生。当房屋所有者决定出售房产,而居住权尚未到期时,这并不会直接影响居住权持有者的权益。因此,卖家有责任向购房者透露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问题。在此情况下,购买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并不能完全排除和替代原有已经登记确认的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时,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核心内容:下面,房地产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已购期房转让的知识内容。这里,首先要弄清楚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前提条件: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有效期内;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交办理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交清了相关的税费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转让行为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项规定,就可以办理预售转让手续了。根据《重庆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2)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此应注意的是,如果你是贷款买房的,也视为付清了总房款。实践中,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一般为合同权益转让书。另外,转让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生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财产分割如下: (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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