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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的虚假合同效力的规定是(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
《民法典》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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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融资的行为。本规定不适用于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第二条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贷款法律关系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人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三条借款人和贷款人未就合同履行地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四条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人只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担保人为共同被告;贷款人只起诉担保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担保。贷款人只起诉担保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贷款人只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担保人为共同被告。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有关但不是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第七条民间借贷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有罪的,贷款人起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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