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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主要包括的条款: 一、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这是是衡量销售合同是否...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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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一、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这是是衡量销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 三、价款或者酬金。 四、合同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 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销售合同当事人违反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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