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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录用人员应按公务员主管部门开出的录用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
市(州)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按如下规定办理:(一)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级所属部门及本县(市、区)所辖乡(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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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招录机关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按审批权限分别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审批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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