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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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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查阅权可以委托他人行使。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股东的查阅权并不属于需要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股东是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查阅权的。
股东不可以委托他人出资。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 股东投资时是不能用其他账人代为转账,必须股东本人。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r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r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rr定期会议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r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章程规定。rr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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