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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不需要解除。如果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可以重新协商后,再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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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定情形不同,而且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都由法律规定,不容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无效。 2、劳动者、用人单位的主观方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的,不仅需具备法定事由,而且需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单方或双方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两者缺一不可。而劳动合同终止则只要出现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则根据法律规定终止,不需要一方或双方作出意思表示。 3、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程序不同。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劳动合同没到期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 三、劳动者因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单方面辞职。 四、单位因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单方面辞退劳动者。 五、单位因法定情形出现,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六、单位进行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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