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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再婚婚后房产由双方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分配,再婚后,属于再婚夫妻共同房产的,首先协商如果分配,不能协商一致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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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的分配,一直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时,婚前房产的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前取得房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并且在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那么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第二、结婚前已经还清全部,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也属于个人财产;第三、结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为;第四、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单方还是双方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五、结婚前期间双方出资购房,以结婚为目的,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另外,涉及单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形更为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进行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没有共同还贷的,一般为个人房产,不参与的分配;如果有共同还贷的,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共同还贷被认定为借款,作为债权偿还;如果婚前购产,后变更登记到双方名下的,一般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定原则参与分配
若在办理二婚登记前,一方已经取得的房产的所有权,则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也可直接作出认定。若一方获得所有权,但房产仍存在抵押的,若想作为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则需要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及后还贷部分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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