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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包括以下四种: (一)商品假冒行为 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形: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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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多数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管是虚假宣传行为、还是商业贿赂行为其隐蔽性比钱—个阶段要强的多。这是因为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渐健全,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他们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读比上一个阶段要深刻的多。加之大多数企业都聘用了法律顾问,在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法律条文的把握也更强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在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候,往往钻法律的漏洞,或者走一些法律监督不到的程序方式来实现,打法律的擦边球,其行为更不易被察觉发现,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如一些网络恶意攻击行为。电视购物中的模糊宣传行为等等。特别是网络恶意攻击行为,行为人才网络上雇佣一些写手或者是枪手,通过论坛、博客、视频等多种信息传播形式,恶意对某一品牌的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恶意的攻击,损害这些商品的商誉,在市场中引起不利的影响,使人们对某种商品产生厌恶情绪,从而降低对某种商品的购买欲望,削弱某品牌的消费动力。
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药房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其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明晰医院药房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医院药房财产保值增值并创造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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