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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伪造《会决议》、《》,并冒充乙丙二人签字,将乙丙所持股权转让给丁,并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此后,乙、丙发现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
股权善意取得是指善意受让人从无权利人处受让取得的股权。 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为股权转让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决从无权利人或者说非股东处受让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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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权利,采取登记公示主义,股权是需要登记的。如果要转让股权的,需要权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那么,股权是否善意取得,在我国《》中,仍未建立股权善意取得制度,遇有此类纠纷之时,可参照《》的有关规定以及善意取得的民法原则,合理裁处。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股权可以善意取得,该构成要件包括: 1、登记的股权人没有处分权即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股权人不是真实的股权人。 2、无处分权人转让股权的,例如夫妻以共同财产向出资取得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该方擅自转让该股权、《公司法解释三》第26条规定,名义处分股权的情形或者《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情形。 3、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符合以上要件的方可善意取得股权。
应满足下列条件: 1、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非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 2、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 3、需依转让而取得; 4、需具备转让方法,即股票转让本身应合法进行,并必须向受让人交付股票; 5、受让人主观上应为善意,且不应有重大过失,即受让人对转让人为。
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股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为股权转让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决从无权利人或者说非股东处受让股权的法律问题。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加强股票权的流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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