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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装修房屋经出租人同意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费用由承租人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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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有权将房屋另行租赁给他人,有权让你走,因为你的租赁期限已到期,出租方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继续将房屋租赁给你;至于装修的问题,主要要看看你们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关于此事项的约定,按双方约定办理,如没有约定,已附合到房屋上的装修应当归出租方所有;建议你补充相关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
(1)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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