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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没有土地,没有自己所有的房子人的公民,只要是他经常居住的地方,派出所不能随便把他的户口注销。下面是户...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没有土地,没有自己所有的房子人的公民,只要是他经常居住的地方,派出所不能随便把他的户口注销。下面是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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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 1、户口本上的“家庭户”既可以是“农业家庭户”也可以是“非农业家庭户”还可以是“居民家庭户”; 2、“农业户口”一般来说,都是“家庭户”,而“非农业户口”既可以是“家庭户”也可以是“集体户”; 3、如果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登记页只注明是“家庭户”的,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本人的户口性质,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不是的,两者有共同点,但是也存在区别: 1、”城市户口“与”城镇户口“都属于”非农业户口“(与之对应的是”农业户口“,是”二元“制户口性质的分类); 2、”城市户口“是指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属于该”城市“辖区范围内的”非农业“户籍人员; 3、”城镇户口“是指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属于该”城市“辖区范围内的”乡镇“的”非农业“户籍人员; 4、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分类,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该项属于我国的政策性调整: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不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分类,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三、创新人口管理:(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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