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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村里股权取得以后,不管户口在不在村里都可以享受村里的股权利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
一般有。男女平等,只要你的户口还在该村,就是该村村民,享有该村村民的一切权利。比如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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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的: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原籍未迁出,并且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的(农业户口),就可以享受到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分红);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可是有些原来的村民房子早就转给别人了,但户口还在,村里人的意见就反对分给对方了不会,都希望能少个人自己被分多一点钱更何况那些户口转走的一分钱都没有。我们村出现过像你那样的情况。就是因为政府在村里修建高速公路通过,因为村里的分红在法律程序上是规定村里人来获得的,所以会发放一份补贴分红
当事人(父母)的承包权会不会改变: 1,如果当事人双方的户口已经外迁的,重新发包时,户口不在本村的,就没有承包权了; 2,如果只是子女的户口外迁的,在承包期限内,土地还是可以使用的;重新发包时,孩子的土地承包权就没有了; 3,土地以及村集体利益的分配,以当事人的户口为准,只要是本村体制内的户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分配村里的土地及其他利益。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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