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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三个月没住的房子,能退吗

2022-08-15
1.根据你的描述,虽然你与房东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文本,但是在收据上已经写明“住满一年退押金”的字样,这张收据载有这些文字,可以视作你们之间就押金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租赁合同成立。 2.由于现在你只住了三个月,所以,没有达到一年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因此,房东有权拒绝退还押金。 3.由于你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你确实要退租,因此会使房东的收益减少,你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如果你能与房东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关系,你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通过协商的途径减少押金的退还额或者通过转租的方式使房东的利益不受损失,以此来减轻你的责任,要回押金。

相关法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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