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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是指已经具备法律条件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新公司成...
需要做这些: 1、向公司住所地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的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登记经过批准后,可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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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新公司的账户建设由公司聘请的专职财务人员完成,则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完成账户建设:1。明确建立账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事实上,新公司的账户建设不仅需要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而且需要与企业的规模和业务量成正比。如果新成立的公司规模小,业务量小,则在设置账簿时不需要设置大量账户,所有详细账户可以合成一两个账户。此外,在新公司建立账户之前,还需要遵守账户建设的原则,即不建立账户外部账户,建立账户备查。2、了解新公司建立账户所需的账簿。一般来说,新公司建立账户,所需的账簿具体包括:(1)现金日记账,一般只需设置1(外币除外);(2)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每个银行账户单独设置;(3)总分类账户,普通新公司只需设1;(4)详细分类账户,视企业管理需要设置。3、熟悉新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来说,新公司的会计建设过程大致如下:(1)根据需要使用的各种账簿的格式要求,准备各种账页,用账夹将活页的账页装订成册(2)在账簿中"启用表"在上面,注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簿号、编号、起止页数、启用日期、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姓名,并加盖公司公章;(3)根据会计科目的顺序和名称在总账页面上建立总账户,并根据总账账户详细核算的要求在所属详细账户上建立二、三级详细账户;(4)启用订单账簿,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编制号码,不得跳转或缺少号码;使用活页账簿时,应按账户顺序编制账户页号。到目前为止,新公司的账户建设已经基本完成。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集团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至少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应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建立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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