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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则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但是公证并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均认为没有必要...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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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人无子女,具有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符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条件。如果收养证明不收养人办理以下手续: (1)收养人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证明》; (2)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 (3)户籍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证明时,会检查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捡弃婴(儿)证明,经公安部门核实后出具《捡弃婴(儿)报案证明》。 二、收养人具有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有子女,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请收养人办理下列手续: (1)收养人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弃婴(儿)证明》; (2)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
根据中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申办收养公证,应由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或者送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工作证、退休证等。 2、各方当事人同意收养或送养的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该收养人婚后无子女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关于收养人身体检査证明,以及不育或绝育的证明等。送养人应提供有关医院出具的被收养婴儿的出生证、自己有两个以上子女的证明等。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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