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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体不同:前者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后者由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签订; (2)合同标的不同:前者合同指向的分部分项...
总包与分包的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下: 劳务总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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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1]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最低一级为劳动分包的资质,因此具有不同资质的单位也有可能承接劳务分包,但反过来,具有劳动分包资质的单位却不能承接施工工程分包。这也就是委托人所述的相类似的施工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结果却不一样的原因。
总包合同就是承建一个项目的总合同,一般建设的内容包含了主体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单位将一些专业分包出去的就需要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是违法的。
一、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一般分包。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包责任,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物质等均完全由总包单位进行负责,劳务分包是通过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的,是纯粹的工费。按照工日数量,根据预先确定的工日单价进行工费结算是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劳务分包不发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会有管理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向总承包人及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二、工程分包合同类别1、地基与基础合同2、建筑装饰装修合同3、建筑幕墙合同4、钢结构合同5、机电设备安装合同6、电梯安装合同7、消防设施安装合同8、建筑防水合同9、建筑防腐保温合同10、园林古建筑合同11、爆破与拆迁合同12、电信工程合同13、管道(新建,改扩建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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