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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诉讼费用的缓交的具体看情况如下缓交诉讼费有期限是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决定的,但是再次决定的时间内一定要缴纳诉讼费,不然就是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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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是我国法律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救助办法,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保障一时有困难或者交不起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诉讼费用的减免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
退费申请书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诉被告XX的XXX纠纷一案,申请人已于X年X月X日向贵院申请撤诉,贵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申请人撤回起诉,现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特申请退回申请人交纳的诉讼费。 望予以批准。 此致! 申请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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