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深圳市居住证如何办理

2021-10-01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从登记居住之日起至申请居住证之日,连续居住12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居住地(2)特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领取居住证之日,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12个月或领取居住证之日的2年内累计18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的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

相关法规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