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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深圳居住证

2021-10-26
实地申报:申报义务人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填写申报表格,经签名确认后,由受理点出具受理回执。申报义务人第一次申报时,应当按规定出示下列材料:(一)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二)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承办人员应当出示单位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第一项规定的申报表格式由市公安机关制定。申报义务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或在居住登记受理点接受。在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的,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资料和最近的数字照片图像号码,向居住地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网上申报:属于即时申报情况的,申报义务人不需要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服务所、现在的居住地址、同居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等信息,申报义务人员必须在网上申报居住登记。即时申报情况的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另行规定。申请人在网上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时,必须先申请居住证账户。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或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账户。居住证账户开通后,申请人可以在网上申请执照或查询执照结果。申请人开设账户后,可以向居住证受理点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用手机号码进行账户认证。账号被认证后,可以在网上签署居住证更换、补充、再次申请等业务。持证人已在居住证受理点提交过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手机号码的,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账号认证。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在网上申请居住证的申请人领取证明书时,必须从本人的身份证明书到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明书的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受理点必须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印刷居住证申请书,向申请人核对或补充相关信息,签字确认后发行证明书。

相关法规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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