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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一、准备相关材料; 二、准备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应当出具公证书。
首先,继承人应当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与公证所需材料一起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继承人凭受理通知书办理立案、编号、付款等手续,最后携带身份证和公证费缴纳发票领取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按以下步骤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表》原件。3、遗产为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四是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组成,可以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也可以由村(居)委会出具,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承办公证员审核《公证申请表》及提交的材料后,会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进行立案、编号、付费、证明材料复印等相关事宜。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完成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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