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带遗嘱公证书,由遗嘱公证上确定的权利人带本人身份证、死亡的死亡证明、房子的房产证,到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一、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一、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二、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按照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的户口。
关于继承纠纷是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或是遗赠情形的,则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赠,遗赠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遗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计算。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比例继承房产产权; 2、共有权证上未明确产权比例,属于共同共有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3、按房屋产权共有人处分原则继承共有房屋产权。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