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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遗嘱公证书,由遗嘱公证上确定的权利人带本人身份证、死亡的死亡证明、房子的房产证,到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比例继承房产产权; 2、共有权证上未明确产权比例,属于共同共有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3、按房屋产权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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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买卖遗产房屋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买卖遗产房屋前,必须按照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转让(1)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1、房地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预约,所有继承人都需要到场。如果国外或国外的继承人不能到场,公证委托当地亲友办理。2、房地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向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疗死亡证明;(2)向死者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遗嘱继承)。(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所需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明书2、继承公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或者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继承人未成年的,应当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可以对房屋进行处分(一)遗产房屋买卖需提交的材料:1。交易鉴证申请书(原件一份);2、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核对);4、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带原件核对);5、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比例继承房产产权; 2、共有权证上未明确产权比例,属于共同共有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3、按房屋产权共有人处分原则继承共有房屋产权。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如下: 1、如根据遗嘱继承房屋,可先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遗嘱、房产证等需要的材料; 4、审验通过后,如符合登记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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