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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在宅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
不服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向宅基地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房地产权属纠纷需要在房地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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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土地流转产权纠纷赔付服务套餐,目前暂开放重庆、四川地区。 2、服务套餐内容包含四种服务:协助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办理交易鉴证书、办理经营权证、产权纠纷先行赔付。 3、办理前需支付70%费用,预留30%尾款办理完成后支付,办理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 4、该项服务同时附赠三种附加服务:土地尽调、资金监管、法律服务。
镇政府是怎么处理土地纠纷的有以下几点:1、提供土地流转产权纠纷赔付服务套餐,目前暂开放重庆、四川地区。2、服务套餐内容包含四种服务:协助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办理交易鉴证书、办理经营权证、产权纠纷先行赔付。3、办理前需支付70%费用,预留30%尾款办理完成后支付,办理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4、该项服务同时附赠三种附加服务:土地尽调、资金监管、法律服务。
根据《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面,根据最高法院法发(1993)21号通知第2条的规定,民间纠纷经司法助理员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如果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先请求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但不服调处决定而就原争议标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依法受理,以原纠纷的双方为案件当事人。因此,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原纠纷作出公正裁判,而不能以乡(镇)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于人民法院受理不服乡(镇)政府处理决定而起诉的案件属于原纠纷的民事案件,而不是审查乡(镇)政府处理决定的行政案件,所以,在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中,不存在维持、变更或撤销乡(镇)政府调处意见的问题。即便是判决的内容与乡(镇)政府调处意见一致、不同或完全相反,也都只是法院依法对原纠纷作出的新判决。因此,从法院裁判的内容来讲,不存在人民法院如何对待乡(镇)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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