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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有使用权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商标专用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专有使用权。 (2)收...
一、什么是商标专有使用权 商标专有使用权,也就是商标专用权。它的定义是,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拥有直接的支配权。商标专用权表现为注册商标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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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2、收益权(许可权)。商标权人通过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许可人获得对价或报酬的权利,此即学说上的许可权。 3、处分权。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2)、出资。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3)、质押。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4)、抛弃商标权。 (1)明示抛弃:商标权人可以向商标局以明示的方式表示放弃商标权,并由商标局予以注销登记。 (2)默示抛弃:注册商标之所有人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注销商标。商标保护期限届满,超过宽限期商标所有人没有申请续期。
商标权具体有下列主要内容: 1、专用权。专用权主要是指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一种使用权; 2、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禁止权。禁止权是指依法经注册的商标,其注册人享有禁止他人使用、销售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1、在服务场所内外标明服务商标; 2、在服务招牌上标明服务商标; 3、在服务场所的相关物品上标明服务商标; 4、在服务人员的服装、帽子、标牌、名片等标明服务商标; 5、在服务提供者的财务账册、发票、交易文书等标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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