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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所不具有的特性是哪些

2022-07-18
现在为大家介绍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所不具有的特性是什么的问题。(一 ) 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 人, 具有 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经落实,并且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 ; 承包人则 必须具备法 人资格, 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 设计、 施工等资质。 无营业执照或无 承包资质的单 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 程。 (二 )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是不动产,其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不能 移动。这就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相互间具有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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