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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实物可以当现金支付吗

2022-01-27
因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并不能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所以你作为母亲对没有和自已共同生活的子女,的确负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也没有规定一定要用现金的方式。所以,实物的方式应该也是可以的。你是有权监督抚养费的用途的,但现实中如何操作是个问题。其实,你可以考虑一些变通的方式,比如是否可以考虑以你本人作为投保人、以子女作为受益人来投一份教育保险,保险费可以约定按年来缴纳,然后与前夫达成一个协议,将子女未来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来抵扣你应支付的抚养费,如中国人寿就有几种少儿保险,是高中阶段每年(如九月开学时)付一笔钱,大学阶段(如九月开学时)付一笔钱,你可以在保险单里特别约定由你办理领相应保险金的手续,专款专用于子女身上,前夫如果讲道理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意见。而保险公司是按合同约定办事的,完全可以帮你控制相关款项被挪用的风险。你觉呢?办法总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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