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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
1、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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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区别在于交强险买车必交的保险,是国家强制缴纳的责任保险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可以投保也可以不投保。 2、交强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有优先赔付权,其他保险靠后; 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4、两者的赔付范围不同,且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以有责造成第三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为例,交强险加起来的最高赔付限额是 12.2万,但在生命诚可贵的今天, 12.2万并不能弥补被保险人的过失,若被保险人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则有可能再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补偿金额。两者加到一起的保险补偿金额会给被保险人带来了经济上的实惠,降低的自己的财产损失。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任保险不强制,本质上是根据商业保险制度建立的商业保险。对于车辆所有者和保险人来说,更加重视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得,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交通保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社会保险的性质,更加重视第三者的利益能够立即保障,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必须强制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投保2.赔偿的原则不同。三责任保险是根据过失责任确定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赔偿方式的保险合同有具体的约定,而且其赔偿不区别人的伤害或物的损失,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根据保险人在事故中承担的事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赔偿的金额,交通保险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根据没有过失的原则确定的,不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和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3.赔偿范围不同。三责任保险对赔偿范围进行了很多免责设定,包括不同的免责事项和免责率,交通保险除了故意发生事故外,保险责任复盖了大部分交通事故,没有免责率的规定。
两者区别为:(1)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必须投保,否则无法上路。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可以投保也可以不保,视个人需要而定。(2)事故理赔时执行先交强后三者的原则。只有在交强险限额(死亡伤残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为1万、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够赔时才用第三者险补充赔付。(3)交强险赔付时不分责任大小只要你有责任,就按对方实际损失赔付只要不超过限额,而第三者险赔付时是在减去交强险已赔费用后剩余部分要按你负担的责任大小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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