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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原件丢失复印件有效吗

2024-09-26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原告方无法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原始证据原件,仅持有其复印品,此时可能导致证据被认为失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我们知道证据乃是指那些能够还原或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也就是在诉讼程序中用以确认案件事实真相的关键性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证据应当以原件形式呈现,如果仅仅提供了复制品,而无其他相关材料加以佐证,并且对方当事人对此予以否认的话,那么在诉讼过程中,该复制品将不能被视为认定事实的有效依据。 当原始证据原件遗失,需要通过复印件进行举证时,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才能使复印件得以作为证据使用,并发挥与其原件同等的证明效力:首先,能够提供原始证据原件的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的; 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印证复印件真实性的;最后,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表示认同或者承认复印件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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