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
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废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所取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四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八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