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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工资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快速扣除税的起征点为5000,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扣除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金-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付工资-四金)-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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