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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经营许可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邮政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和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
根据国家规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都需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为配合各企业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现我中心推出代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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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分为三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可登陆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请。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由从事快递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子公司、处理中心以及运输投递线路等组成,下同)覆盖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
企业申请时,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三)验资报告、场地使用证明以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七、八、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以加盟或者代办形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交书面形式的加盟合同或代办协议;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交自营代收货款承诺书,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及资金结算系统的相关资料,以及代收货款服务合作协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流程:1.将许可申请材料提交到邮政主管部门;2.等待受理通知;3.受理者等待审批结果;4.申请被批准者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人可通过国家邮政局或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政府网站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同时在网上申请提交15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备有效性。 (三)申请材料中的相关格式文书填写必须清楚,不要漏项、缺项。 (四)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涉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场地使用证明(含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公司验资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原件现场退还。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快递员是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即快递证,如果没有可以去考,也可以选择挂靠(有些地方是不允许挂靠的)。而且做全国性的快递许可证,是要求至少要具备4个不相邻省市的当地快递证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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