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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与原来的区别是,认定书名称中取消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问题。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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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交通事故案件,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划分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和责任或事故原因;(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查、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送达受害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者的情况和调查的事实,以及受害者的责任。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事故损失赔偿的依据。根据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按百分比承担交通事故损失“总和”的多少。所谓“总和”,也包括您的损失。如果您投了保,保险公司会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偿,您将承担赔偿责任。您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异议时,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如果对方起诉您,您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这样就省得您再起诉保险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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