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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股东的权利有: 1、分红权; 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 4、请求救济损害...
继承的股东的权利有: 1、分红权; 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 4、请求救济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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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是指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有什么权利,以及如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股东有以下权利:一、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第二,参与决策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的每股都有表决权。三、选择、监督管理权。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第四,资产收益权。5、退股。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第六,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询问。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股东的相关权利有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等。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1、股东依法享有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收益分红、参与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公司解散时,股东享有依据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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