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1、不可抗力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2)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3)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1)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 (2)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 (3)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第三人过错造成受害人污染损害,构成免责条件, 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