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卖方延期交房可以催告,并给出一个合理的交房期限。如果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造成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
卖方延期交房可以催告,并给出一个合理的交房期限。如果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造成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合同有约定时,按照约定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没有约定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卖方延期交房可以催告,并给出一个合理的交房期限。如果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造成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开发商延迟交房的,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也可以终止购房合同,并要求其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超过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