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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不想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是不明白,既然已经在公司干了19年,早已具备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为什么还要继续签订固定期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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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析判断是否有补偿金或者将你的陈述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更好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其中,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可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无经济补偿金。除非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拒签,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所谓放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予以理解,即:通常所称呼的债权人。依据《民法典》201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那么和小贷公司签了借款合同没拿到钱是会有相应的补偿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接收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给借款人发放借款,但是贷款人未履行该义务,这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占有借款人的财产,不构成诈骗罪。而系民事纠纷。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可以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但是必须强调一点,借款人必须证明自己的损失与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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