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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商指的应该是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接受委托运送货物,双方形成运输合同关系,物流公司应当按托运人指示将正确的货物按时送至指定收货人处,您所说的物流公司“送错货”应当属于物流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运输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收货方用错了零部件导致生产的产品报废,这不属于直接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应当指的是运输合同中所运输的货物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丢失。 3、你这个间接损失的产生我认为不能让物流公司完全赔偿,毕竟收货方应当对自己所用的零部件是否正确有个注意的义务,这个损失应当由双方分担。 4、建议积极的取证固定整个事实,通过司法程序向物流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1.无需签字 收货人未签字,等同货品没有送到,发货人手中的有物流公司人员签字的底联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2.赔偿 如果你的货品已经投保,如果货品已经损坏不能再继续使用,则物流公司应该按照你投保的金额进行赔付。 如果没有投保,则物流公司多会坚持赔付你当次运费的2-6倍。具体的金额,需要你自己与物流公司进行协商。
您是运输公司一方,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承运人担责,但是能够证明货物自身原因导致的话,可以不承担责任。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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