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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一)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房产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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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房产赠与合同再办理过公证后也可以撤销并重新做遗嘱公证,但是撤销房产赠与合同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房产还没有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房子的产权已经办理了过户,就没办法再做遗嘱公证了。
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不一定,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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