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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单位核...
2、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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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法制造条件符合以下情形的,就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一、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 二、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财务章、托管户或集中管理户不加章); 3、公积金龙卡等。 另:已办理公积金龙卡的,直系亲属可代领提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 房屋类: 购买二手房: (1)有效期五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三、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 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四、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拓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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