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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不论专票、普票)上只能加盖一次发票专用章。r最好作废以后,重新盖章。...
原因如下:首先要明确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区别。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给对方、银行印章必须留有财务专用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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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简洁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乘客的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分别为: 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1、税务局代发票用盖章的。 2、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且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给代开的税务机关。
1、合同上只盖发票章是无效的,除非有法人代表的签字。 2、《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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