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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发现客户给你的发票上盖错了章,可以与客户协商退回去,叫他重新开一张,这不会影响到客户那边的税额。 2、同样的,如果是给客户的发票上盖...
电子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也应当有效。目前,有一种新的发票方式,即使没有盖章,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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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简洁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乘客的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分别为: 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用发票上必须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
合同上不可以盖发票章,即盖了发票章,不能使得该合同成立生效。签署合同盖的章,一般是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不能用发票章代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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