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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学校或者学院教务处开具学生在读证明,找相关领导签字、盖章;2、拿着盖好章、签好字的在读证明到学校民政科或者保卫处(总是就是类似校内派出...
你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必须发给你学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得以民事赔偿为由扣留你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违反教育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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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生的档案被学校弄丢,一方面,学生可督促学校认真寻找档案,另一方面,学生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举报,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校弄丢档案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学生向法院起诉,只能以学校侵犯其档案所有权为由起诉。但档案的财产价值很难确定,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1、到学校或者学院教务处开具学生在读证明,找相关领导签字、盖章; 2、拿着盖好章、签好字的在读证明到学校民政科或者保卫处(总是就是类似校内派出所的地方)填写身份证补办申请,带好学生证; 3、拿着填好的身份证补办申请,到指定的派出所办理手续。如果遗失的身份证为家乡身份证,且户口已经在学校,则需要重新照相; 4、如果遗失身份证为学校所在城市的身份证,可忽略此步骤。拿着派出所的缴费记录前往照相的地方拍身份证照片。需衣冠整齐,没有领子,头发不能过眉毛; 5、拍好身份证相之后,回到原来的派出所,提交拍照相关文件。如需办里临时身份证,需再次交款,约一周后到指定地点领取临时身份证。如果不需要临时身份证,则回学校等待约1个月时间,身份证会邮寄到学校保卫处或民政科,身份证到了会给你通知。
有赔偿义务,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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