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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
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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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政府每年报告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可以在政府工作报告专辟一部分内容说明,也可以专门单做报告。例如,总理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0年推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能源消耗强度下降3.7%,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3.5%、2.9%。2020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了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中专门说明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对本行政区域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专项报告,依法接受监督。这是区别于听取常规性报告的针对特定事件的报告,此类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发生原因、处理情况等。
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保障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特别是近些年来,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总的来看,投入比重还比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投入水平。各级政府要把财政的环保支出作为财政的经常性支出,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即加大对环境监管、环境规划、环境监测、污染预防、污染治理、环保信息、环境科学以及各类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水平,确保财政对于环保的支出稳定增长。同时,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预算收支计划的编制,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努力“少花钱多办事”“把钱花在刀刃上”。
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保障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特别是近些年来,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总的来看,投入比重还比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投入水平。各级政府要把财政的环保支出作为财政的经常性支出,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即加大对环境监管、环境规划、环境监测、污染预防、污染治理、环保信息、环境科学以及各类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水平,确保财政对于环保的支出稳定增长。同时,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预算收支计划的编制,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努力“少花钱多办事”“把钱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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