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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
1、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了的,可以在总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2、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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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应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如果超出授权范围签订了合同或从事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总公司的追认,如果总公司不追认,合同无效。但是合同无效后,分公司由于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可以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授权书应使用单位的公章,至于授权专用章、投标专用章很可能没在工商局备案,因此法律效力待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1、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2、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总公司追认,得到总公司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变为有效合同。3、分公司没有得到总公司的代理权、超越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或者代理权被终止、被限制后,仍然对外订立合同,善意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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