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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般单位是否愿意调解要看情况。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调解可以节约争议成本,...
1、申请的条件不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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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调解是属于仲裁受理后的一个环节。1、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5、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6、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1、该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答:是民事案件。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该协议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签定,是否适合新劳动合同法(高校属于事业单位)? 答:如果是聘用人员,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适合劳动合同法。如果是事业编制人员,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应适用事业人员管理的规定,如果无规定,参考劳动法律法规。 3、法律诉讼实效多长? 答:时效一年。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属于其调整,也就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那么,时效就是一年。 4、协议中写的赔偿金是研究生实际培养费用的4倍以上,法律是否支持? 答: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4倍过高,显失公平,估计法庭不会支付。 5、高校的违约和研究生的违约同时存在,诉讼上对研究生是否有利? 答:双方违约,应各自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 另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 (法函[2004]30号) 你院《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及管辖的请示》(京高法[2003]35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这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案由为“人事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
用人单位经济效益不好,解雇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发放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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