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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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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父母出首付的钱属于子女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辟谣】 婚前出首付买房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吗? 真相:不是 解析: 婚前出首付的钱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偿还的钱不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提醒】 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该房产的分割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就按照双方的协商结果分配,方式不限。如果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那就需要考量“房产证加名字”这一行为的性质,不管是被认定为赠与行为还是夫妻财产关系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分配。
主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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