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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应纳税凭证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
1、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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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土地拆迁补偿合同是否需交印花税是看如果是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补偿款,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纳税,税率万分之五。如果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不纳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以下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 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2) 产权转移书;(3) 营业账簿;(4) 权利、许可证;(5)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务凭证。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1) 印花税属于列举性质的凭证税。所有列举的凭证都应缴纳印花税。未列举的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2) 前四项未列出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第五项属于其他应税凭证。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同纳入应税凭证。因此,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免征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产经营的,都应按规定贴花。因此,企业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如用于住宿用途的,立合同的双方都暂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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